從內亞到海洋:中國的最后一個王朝
世界上所有的大帝國中,只有中國保持了領土的基本完整。這是因為1911年建立的中華民國基本保持了大清帝國的領土,之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又繼承了中華民國的領土。這是一個異乎尋常的成就。20世紀之交,中國被認為是“亞洲病夫”。歐洲列強和日本曾多次戰敗中國,并提出了在其領土上發展各自勢力范圍的要求。全世界都認為中國將會分裂,當時的中國報章也將中國面臨的局勢稱之為“瓜分”。奧斯曼帝國和哈布斯堡帝國在19世紀后期的衰落和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崩潰的歷史進程,似乎也會在中國重演。同一時代的另一個具有持續性的大帝國——俄國——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也垮臺了,但是它重組為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它將周邊的族群維系在一起,并給予這些族群優惠性政策,因此被一些人稱之為“一個采取優惠性政策的帝國”(affirmative action empire)。70年以后,這一過渡形式的政權消失了,原來沙俄帝國的版圖如今已劃分為很多單一民族的國家。這樣,在21世紀,只有中國依然保持了其原有的帝國邊界。當然,外蒙古的丟失和臺灣的分立雖然使中國在人口方面的損失只有2%,但卻使中國喪失了14%的領土(主要是蒙古大草原)。
在中國的史學研究中,這一成就是毋庸置疑的。在某種程度上,這一論點也是具有說服力的。中國悠久的統一王朝的歷史可以追溯到公元前221年秦朝統一中國。早在此之前形成的文化和傳統已經為人們普遍接受。盡管中國的方言眾多,但是學堂的書面語言卻是相同的。四書五經構成了科舉制的基礎,而科舉自中古以后就是人們入仕的主要途徑。由于科舉制度成為選拔精英的途徑,所以,帝國的教育系統日益面向相同的經典、歷史和評注,一個比較統一的社會與政治文化體系引人矚目地出現在整個帝國。由于中央集權國家的強大,以及精英身份來自于對國家贊助的文化活動的參與,因而導致地方上缺少自主的權力和權威。中國的主要宗教佛教和道教,亦相對缺乏系統的組織,宗教人員的任命都由國家控制。到帝國時代后期,由于精英文化已經滲透到普通的民眾階層,中國人敬仰同樣的神,執行同樣的家族和社會禮儀,穿著風格相似的服裝和飾品,共享的文化使他們成為“中國人”。
認識到了華夏認同的文化核心,20世紀大多數關于近現代中國民族主義的研究,都描述了一個從 “文化主義”發展到新的、更為政治化的、與“民族”相關的認同的自然進展。在比較史學的研究中,中國共享的(書面)語言、文化和習俗的傳承,連同其具有悠久歷史的中央集權的官僚統治,已經導致一些學者將中國與西歐(特別是英國和法國)的“歷史國家”(Historic nations)劃分為一類,以與人為創建起來的東歐或是非洲和拉丁美洲的近代國家進行對比[3] 。這種推論存在的問題是,近代中國的邊界既不符合文化相同的漢民族的歷史邊界,也不符合前現代中華民族的邊界線。今天中國的一半領土是清朝通過征服得到的,清朝的統治者并不是漢人,而是來自長城之外的滿洲人,其中多數擴張都是發生在18世紀。在清代以前,雖然中國的邊界自漢代以來發生了多次實質性的轉變,但總體上在北方以長城沿線為界,在西部則迄于西藏高原的山丘。這片地區通常被稱為“內地” (China proper)。
大清帝國和中國
蒙古、西藏和新疆在清朝的統治下才被并入帝國之中。滿洲人在1644年征服中國前已與鄰近的蒙古各部結成聯盟。蒙古人被納入八旗制度之中,蒙古王公得到了清廷的認可,并在蒙古故地設旗(本質上即是一個游牧部族的封地),滿洲朝廷還經常納蒙古郡主為嬪妃。到了乾隆盛世,清朝征服西部頑抗的蒙古各部,并將所有的蒙古人置于清朝統治之下。蒙古人信仰的藏傳佛教,同樣也得到清廷的支持與贊助。共同的宗教信仰有助于清朝對西藏的并吞。達賴喇嘛和清朝皇帝之間的關系被看成是供施關系(priest and patron),這種關系使得西藏人擁有了他們最為看重的宗教權威。同時,清朝政府為了強調它的政治權威,在拉薩派駐了一支人數有限的軍隊并任命了駐藏大臣。新疆則是在18世紀通過長時間的一系列軍事行動被并入帝國版圖中的,然而在19世紀,穆斯林又起來反抗,清朝通過軍事行動對其予以平定。
清朝對內地和邊疆地區的統治政策之間存在明顯的制度差異。清初95%的人口是漢人,滿人盡一切努力將漢人限制在內地,禁止他們移民長城之外或與邊疆民族通婚。 長城之內的中國實行的是中央集權式的官僚統治,中央政府的政策通過省、府和縣的地方機構來實施。中央任命的官員大多由科舉產生,而地方政府主要由漢族官員組成。清朝的統治結構和律例都是以中國歷代王朝、尤其是以明朝先例為基礎的。在大多數情況下,滿洲朝廷都可以說是以漢人的方式統治內地。
被美軍俘虜的義和拳拳民
在邊疆,情況則大不相同。簡單而言,如果對中國中心地區實行的是中央集權和官僚統治,那么,在邊疆民族地區的普遍模式則是間接的和封建的。在這方面,清朝帝國看起來和大多數其他的大帝國非常相像,即通過獨特的文化模式,皇帝分別同各個邊疆民族建立聯系。柯嬌艷(Pamela Crossley)將此稱之為 “并存的皇權”(“simultaneous emperorship”)。她注意到碑刻銘文分別以滿、漢、蒙、藏、回五種語言雕刻,強調了清政府在和不同族群交往中使用的是不同的模式。在制度方面,滿洲故地以滿洲都統管理。在蒙古,清朝通過蒙古王公統治,他們的世襲貴族之職銜由清廷批準,以換取每年向朝廷的進貢。在西藏,清朝支持黃教的行政和宗教權威,并聽任其從西藏貴族中選擇行政官員。在新疆,最重要的綠洲城市由清朝授予職銜的世襲王公管理,而更遙遠的地區則置于地方官員伯克管理之下。邊疆實行的也是獨特的法律制度,蒙古地區實行的法律更適合蒙古人的游牧生活方式,而在新疆回部則應用“回例”。所有這些都由清廷的理藩院進行協調,理藩院與管理內地的六部顯然不同。值得注意的是,理藩院完全由滿洲和蒙古人控制,漢人則被排除于邊疆事務之外。 這種制度安排導致邊疆的民族精英們在政治上和制度上是與清朝皇帝而非與中國(Chinese state)聯系在一起的。就蒙古人和西藏人來說,他們與清朝更存在著特殊的宗教關聯。在清廷自身的戰略中也體現出了對藏傳佛教的信奉;盛京、京城及承德的藏傳佛教寺廟得到清帝的大量贊助即是證明。西藏和蒙古的神職人員擁有巨大的勢力和聲望,這種建立在宗教基礎上的精神紐帶是現代世俗國家難以復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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