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中華民國會如何創立,其領導人又將如何對待邊疆民族,這些問題在其與蒙古人的關系中最容易得到驗證,因為“蒙古問題”是民國初年最常討論的焦點問題。對于蒙古人(就像對所有其他民族一樣),民國最初承諾給予自由和平等對待。1912年,民國政府向東北的一個蒙古地區派遣了一個代表,解釋何謂共和國以及領導共和國的總統的含義。根據一份極為簡單的白話漢語記錄(也許是這種語言適用于“愚蒙”),這個代表說總統因其才、德而被民眾選舉產生。再則根據種族平等的原則,如果蒙古人中有合乎資格之人,他也可以成為總統。問題在于蒙古地區最具影響力的人物是蒙古王公,他們非常現實地認識到,蒙古人是難以被推選為總統的。同時,這種平等也威脅到了他們通過特權取得的土地以及他們從清朝政府那里獲得的收入。為了保護他們的自身利益,北京的一群蒙古王公和喇嘛組織了一個蒙古聯合會,于1912年春天晉見了新總統袁世凱,要求保護蒙古王公的土地權,而且不改變他們從清朝那里獲得的收入。總體上,袁世凱及其保守派傾向于保留蒙古王公的一些特權,這顯然是為了將它們收攏在新共和國中。但是更為激進的國民黨則普遍對此表示反對。清朝政府能夠給予邊疆族群精英們津貼和貴族特權,這與民國法律之下的公民平等相比,自然更具優勢。所以民國政府試圖通過承認這些王公在地方上的政治權威、授予他們官銜并在禮儀上對其加以尊重等來繞過這一問題。這是民國延續清朝帝國諸多制度中的一種。但對于新的共和政體而言,這一問題也經常成為一個爭論的源頭。對于那些可以看到中國報刊輿論的蒙古精英而言,民國承諾的公民平等并不具說服力。在多數有關蒙古問題的公論中,“愚蒙”之謂極為常見,已經成為一個習以為常的渾名。 新共和國的世俗現代主義者們公然敵視蒙古(以及西藏)那些很有勢力的喇嘛,而邊疆地區推選宗教領袖來管理其政府的事實只會證明革命者的觀點,即這些地方過于沉浸在迷信之中,并不足備進行民族自決。
在所有有關中華民國都應包括哪些民族的討論中,很少有文章能說明中國五“族”如何可以構成一個中華民國。“五族一家”的說法雖無休止地重復,但是沒有人真正想去說明他們為什么構成了一家;也沒有人能夠闡明他們為什么構成了一個民族,更沒有人闡明藏族和蒙古族對此是否滿意。主導公共輿論的觀點則更為務實并帶有教導意義,其中最突出的有兩個主題:(1)邊疆的損失會導致內地分裂;(2)蒙、藏過于軟弱落后,無力抵御外來控制,故應在中國的領導下實現同化和現代化。
在1911年春天(即革命還未爆發時),革命報紙《民立報》的一篇文章中,對第一種論點進行了簡明扼要的介紹:
至于蒙回藏入我版圖既久,同為中國之屏藩者也。蒙古失則黃河以北不能保全,回疆失則關中不能高枕,西藏失則西南各省不能安席。吾人而欲保守中國本部及東三省之土地,尤當以保守蒙回藏為先務。且蒙回藏之種族宗教風俗與我絕異。使非先與以國家之觀念曉以種族之關系,一旦國中傾倒政府以建設新國,而蒙回藏之人或有叛離吾國而歸順外人者。
將邊疆地區視為屏藩(或藩籬)的觀念很普遍,與清朝的用法一樣。從某種意義上說,這些地區被視為內地防范外來威脅的緩沖地帶。 這種觀念從根本上反映出,在新的共和國中,邊疆民族的地位是次要的和輔助的:他們的作用是保護中國腹地。
無庸而言,這種態度否認了蒙、藏有資格組建自己民族的國家。世界現代史在講述歷史的大框架(metanarrative)中,往往視單一民族為建立國家的積極主體(active subject),敘述了民族構建的歷史以及民族意識在全球的興起,并把民族國家看成是現代史上的主體。中國的知識分子和政治家很容易在這種敘事內來定位其祖國的歷史。他們看到中國為了建立一個強大、繁榮和獨立的國家,正在努力擺脫清朝的枷鎖,獲取新的民族意識和愛國主義,抵御帝國主義的威脅。但是,他們似乎無法想象蒙、藏民族也可能想經歷類似同樣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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