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歐亞大陸是連接歐洲和東亞的核心地區
和其他“元地理”構想一樣,歐亞大陸或者中央歐亞大陸并沒有固定的、被普遍接受的邊界。歐亞概念源自1920年代西歐俄羅斯僑民中的民族志學者、地理學者和語言學者。通過將蒙古帝國及其遺產置于俄羅斯歷史和文化的中心,早期的俄羅斯歐亞大陸學者試圖為俄羅斯創造一個不同的身份,一個歐亞之間的“第三大洲”[3]。這個概念在1980年代后期再次出現,蘇聯解體后更廣為流傳。今天,這一“元地理”概念在不同的國家獲得了新的意識形態寓意:對于俄羅斯,它不僅是一種新的帝國意識形態,也是一種用來擁抱其亞洲遺產的戰略努力。哈薩克斯坦也通過擁護“歐亞主義”來表現該國的歐亞橋梁地位[4]。在這個全新的“元地理”構想中,東亞很大程度上被排除在視線之外,它是另外的世界,也是另外的研究領域。
▍??????重構一個由內亞為核心的中國
歐亞大陸或中央歐亞大陸“元地理”概念的提出,以及俄羅斯和哈薩克斯坦以此來定位自己的地緣屬性提示了亞洲一體化的一個重要路徑,即廣袤的中央歐亞干燥地區不再是邊緣,而是連接歐洲和東亞的核心地區,抑或成為哈爾福德·麥金德(Halford John Mackinder)所稱的世界島的“心臟地帶”[5]。作為中國建立新世界秩序的“一帶一路”戰略所覆蓋的中心地域也正是這個地區。因此,我們有必要觀察近代以來中國是如何處理與這個地區的關系的。
眾所周知,傳統的中國民族主義史學想象了一個以長城為界的中國,以及一個富有英雄氣概的中華民族,歌頌著他們在歷史上趕走了內亞入侵的蠻族,在近代又抵御了西方和日本的侵略者。“驅逐”是這種民族主義的關鍵性象征行為,這與馬丁(EmilyMartin)關于免疫學的論述很相似[6],都假想了自我與他者的對立。如同免疫學話語,中國人的自我有清晰的邊界,在與他者的徹底對抗中,他者被認為是非自我(non-self);而自我只有通過殺死作為異物的入侵外族才能存活。在免疫學的話語中,自我是純凈的、脆弱的,對應的外來生物是非自我,能對自我產生致命危害。因此,在免疫學語境里,中國的主體是一個“警察國家”(police state),監控和識別體內的非法外族。同樣的,我們可以說民族主義中國是吉登斯(Anthony Giddens)關于民族國家定義之下的完美范例,即“擁有邊界的權力集裝器”(bordered power-container)。[7]
中國這樣的民族主義觀念經常受到挑戰,而其中最有力的挑戰則來自其政權內部。最近,中國憲政學者們關于紀念1911辛亥革命百年的討論,就試圖消解民族主義口號“驅除韃虜,恢復中華”及后來將中華民國定義為“五族共和”這兩者間的沖突。[8]在他們看來,新中國的形成是源自袁世凱迫使滿洲皇帝“光榮革命”,將內亞資產轉讓給了中華民國,使得后者成為了清帝國的“繼承國”,對內亞享有“合法”主權,同時也承認了內亞各民族在民國的生存權 。
這種注重法律條文的史學重新構想了中國,為其設想了一個不同的自我–他者關系。該關系不再如同免疫學話語中那樣具有殺傷力,而是彰顯了康諾利(WilliamConnolly)在1991年所探索的后結構主義的“主體間性”(inter-subjectivity)理論。他認為無論是民族的還是國家的認同,都取決于自我與他者不同的共生關系。康諾利辨證地提出:“認同需要不同來促成,并且它能將不同轉化為他者以保障其自身的認同。”[9]“主體間”的方法論開啟了通向身份政治的可能,也就是說,在身份政治中對他者或不同的需要將引致對其的包容和尊重,由此“使自身授予與之競爭的不同身份者以價值。[10]
1939~1940年間,在中國學界有一場關于“中華民族”之構成的爭論,無論是被視作單一還是多元,都反應了上述兩種觀點間的斗爭。這場爭論是由日本史學界認為包括滿洲、蒙古、新疆和西藏的內亞不是中國的一部分的這項提議所觸生的。為保衛中國內亞邊疆不被日本搶占,這場辯論暴露了中國學界(以及政界)在“中華民族”定義上的分歧。著名的歷史學家傅斯年和顧頡剛等認為內亞人不忠,堅持通過徹底同化來消除他們的非中國身份認同。另一方觀點的代表是湖南籍維吾爾歷史學家翦伯贊和在英國接受過訓練的人類學家費孝通,他們在不同或異質性中看到了價值,主張利用他們來重振中國。[12]這場學術爭論與1911年關于中國政體的政治斗爭有相似之處。然而此時執政的國民黨已摒棄“五族共和”,轉而否定滿洲人、蒙古人、西藏人和穆斯林的不同身份,改寫他們的宗譜,使他們成為漢族的同宗兄弟,這正是國民政府主席蔣介石在他1943年出版的《中國之命運》中耍弄的戲法。然而,袁世凱、翦伯贊、費孝通支持少數民族的立場在1949年后占了上風,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承認了少數民族的合法身份,并賦予他們政治和領土上的自治權利。
這場學術界和政界參與的辯論意味著中國這個如費約翰(John Fitzgerald)所描述的“無民族的國家”(the nationless state)在急切地尋找民族。[12]但是20世紀前半葉的中國既沒有議定的國家形式,也沒有議定的民族形式。1949年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找到了一種國家形式,但這個國家并沒有統一的、類似于“中華民族”的概念,因為1954年第一部憲法定義“中華人民共和國是統一的多民族的國家”。因此,蓋爾納(Ernest Gellner)[13]所說的民族主義有關國家和民族在一致性上的斗爭延續到社會主義階段,并且構成新的中國民族主義,即尋求一個能包含中國56個民族的民族概念。這項工作是呂振羽、翦伯贊、吳晗、范文瀾等歷史學家的辯論所主張的內容。從1950年代到1962年,他們試圖確定走向多民族中國的歷史路徑,處理如何看待內亞對中原的征服戰爭,以及如何描述漢民族的反抗斗爭等問題。然而最終,是考古學和人類學解決了這個一致性問題的死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