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共識網-外交學人:對于菲律賓提起的南海仲裁案,您認為中國將會作出何種反應?
薛力:首先,這個仲裁案中國不接受、不參與。但中國發表的立場文件,仲裁庭還是注意到了,雖然在案件管轄權裁決中沒有接受中方的觀點立場。3月份,臺灣國際法學會南海小組就太平島法律地位向常設仲裁法庭提交“法庭之友”意見書,仲裁庭需要消化一下。6月份,香港獨立非盈利法律團體亞太國際法學院向荷蘭海牙仲裁庭提交“法庭之友”意見書,仲裁庭也需要消化一下。仲裁庭希望通過這種方式,讓自己的做法顯得公正些。但這種做法效果有限,也不可能拖延太長時間。畢竟,是否考慮法庭之友意見書的內容、接受多少,取決于仲裁庭。大致上,仲裁庭整體上會配合美國,但又想表現它的獨立性。
整體上,仲裁結果會有利于菲律賓。畢竟,美國對于仲裁案有巨大的影響。仲裁庭成員構成上也沒有考慮地域平衡(這在國際司法或仲裁案件中并不少見),四個來自歐洲,一個來自非洲,這對于案件的仲裁結果會有一定的影響。
因此,中國可能希望等待親美的阿基諾6月30號離任后,與新上任的杜特爾特政府談仲裁案。
其次,對于南海仲裁案中國會怎么反應,次要方面與美國的行為有關,美國把仲裁案當作亞太再平衡戰略的一個組成部分,其對菲律賓施加壓力的大小,將影響杜特爾特的態度。但中國的反應主要取決于中國和菲律賓的互動。如果菲律賓要求執行裁案結果,中國不會同意。如果以此為由頭,協商與談判下一步如何處理南海爭端,這是可以的,也是中國希望的。那樣,仲裁案反而可能成為中菲關系轉變的一個契機。
美國在這個事情上發揮的作用不好,既雙重標準又偽善。比如,對國際刑事法院,美國說我不參加,我要與各個國家單獨簽署雙邊協議來處理這個問題。再比如,1984年尼加拉瓜告美國的時候,里根怎么做的?發表聲明表示,所有中美洲發生的此類事情兩年內不受國際法院的強制管轄,要求國際法院判沒有管轄權。國際法院說有管轄權后,美國怎么做的?退出國際法院。另外,美國也沒有批準《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這種情況下大造輿論要中國遵守國際法,不是“手電筒照別人”么?先加入“公約”再指手畫腳好不?
中國對于國際司法與仲裁一直持謹慎態度,一個例子是,在2006年向聯合國提交了排除性聲明,把關于海洋劃界、軍事活動等事項排除在國際司法與仲裁程序外。
有必要注意到,菲律賓提起的是仲裁,不是司法判決,兩者的法律地位不同。最近一位歐洲著名的國際法專家告訴我,公約中以專門條文規定,單方面可以提起強制仲裁程序,這在國際法中很少見。我從其他國際法學者處還了解到,國際法院、聯合國海洋法法庭、臨時仲裁庭、特別仲裁庭是解決海洋爭端的四個國際手段。允許組成臨時仲裁庭以強制手段進行裁決,本來是希望作為補充手段,但在實際運行中,卻成了主要手段,被許多國家所采用。這顯然違反了設立這個條款的原意。還有,國家間領土海洋爭端,絕大多數是通過直接談判解決的,通過國際法手段解決的是極少數,這是客觀事實。
回到你的問題。南海仲裁案結果出來后,中國肯定要制裁或者懲罰一下菲律賓。這沒有問題。但是懲罰和制裁的度取決于中國和菲律賓的互動,也在一定程度上取決于美國是在幫正忙還是幫倒忙。
美國認為全世界公海越大越好,最好12海里之外都是公海,軍艦都可以隨便走。即使到12海里之內,也最多告訴你一聲,沒有必要得到批準。但是中國法律規定進入12海里是要經過批準的,美國到中國沿海也是這么做的。它在南海就不這么做。
問:按照中國法律要批準,可是九段線不是有爭議嗎?
薛力:有爭議也是我跟爭端方的事,跟你美國沒有什么關系。第二點,科蒂斯號驅逐艦來的是西沙中建島,中國認為西沙是沒有爭議的。這有點類似釣魚島,日本也認為沒有爭議??芍袊娕炛皇堑脚B區,還沒進12海里,日本外務省就召集中國大使抗議。美艦進入中國中建島周圍12海里,中國可以做的事情很多,包括召集美國大使強烈抗議一下,是不是?
六、共識網-外交學人:您如何看待美國軍艦在南海巡航?
薛力:美國軍艦在南海的所謂自由航行行動宣示,有點類似于拿刀在你附近晃來晃去,因為軍艦進入了中國12海里領海。中國法律規定,外國船只進入領海要經過批準,美國在沿海一帶也這么做,但在南沙的永暑礁與西沙群島的中建島刻意不這么做,而且是高調進行所謂的航行自由宣示,這說明它是刻意挑釁中國,明顯有羞辱中國的味道。中國迄今為止的反應過于克制了。
(本文由共識網與美國“外交學人”網站合作采訪,英文版敬請關注“外交學人”網站:http://thediploma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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