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美國海軍學院舉辦了一場關于核動力航母未來的大辯論,引發各界廣泛而深入的思考。針對社會的關切,美國保守智庫哈德遜研究所于2015年10月推出題為《利器:航母、聯合部隊和高端沖突》的研究報告。這份報告從歷史上關于航母價值的爭論著手,分析了當前及未來所謂“反介入/區域拒止威脅”對美國海上作戰的影響,從而回答了航母未來價值的疑問,得出了核動力航母在現代高端戰爭中仍大有可為的基本結論。該報告還就如何有針對性地改進航母編隊作戰能力提出了建議。
一、關于航母的爭議一直存在
航母發展已有百年史,成為海軍主力戰艦也已有70年多年的歷史。然而,人們對航母的爭論,自其問世以來就一直沒有停止過。對航母的爭論可以分為“前航母作戰”和“航母作戰”兩個時期。
(一)“前航母作戰”時期(1918-1941)
所謂“前航母作戰”時期,指航母未經實戰考驗的歷史時期,即從1918年世界首艘全通甲板航母“百眼巨人”號出現到1941年珍珠港事件航母成為海戰主力艦為止。這個時期人們對航母價值的批評仍然處于理論層面。
1918年,英國皇家海軍在一艘遠洋客輪船體基礎建造出了世界上第一艘全通甲板航母。其他海軍強國緊隨其后。1922年,美海軍將一艘運煤船“木星”號改裝成其第一艘航母“蘭利”號。
1920至1941年,人們圍練著“空中力量如何應用于海上作戰”展開了第一次航母價值大辯論。當時,陸基飛機已經在實戰中得到印證,而航母艦載機尚未“拋頭露面”。事實上,大多數海軍理論家和指揮官都支持發展海軍航空兵,爭議的焦點在于新工具將發揮什么作用。據此可分為戰列艦派、陸基飛機派和航母派。戰列艦派認為,飛機航程短、速度慢、載彈量小,很難打擊海上目標,航母航速慢,且缺乏武器和裝甲,生存力差。因此,飛機只能用作偵察和校射。戰列艦可以擊毀毫無裝甲防護的飛行甲板,其防御體系足以應對大部分空中打擊。陸基飛機派認為,航空兵的未來屬于陸基飛機,因為陸基飛機擁有更大的機身、更遠的打擊距離。航母派則分為進攻打擊和空中控制兩類。前者認為飛機是海軍投送力量最有效的手段。后者認為,海戰獲勝的關鍵在于通過飛機奪取制空權。
(二)航母作戰時期(1941至今)
1941年12月7日,日本海軍用艦載航空兵摧毀了美國太平洋艦隊的主力戰列艦;1942年4月,美海軍用航母搭載陸基轟炸機發動“杜利特爾突襲”;5月,用航母在珊瑚海阻滯日本南進的步伐;6月,用航母在中途島附近海域決定性地擊敗了日本海軍。至此,航母成為太平洋戰場的核心手段。“航母作戰時期”從此開始,分為三個階段。
“戰略和氫彈”挑戰階段(1942至1965年)
這個階段開始于1942年,即核武器時代到來之前。1942至1965年間各種爭論主要圍繞“?;完懟娇毡姆N更有價值”的問題展開。這兩種航空兵本身就是二戰期間空中力量發展演變的產物。美國陸軍航空隊的遠程轟炸機向日本投下了兩枚原子彈,在終止戰爭上發揮了決定性的作用。因此許多觀察家認為,如果戰略核轟炸機能迅速而有效地終止沖突與戰爭,那么航母的作用就很小了。亞歷山大·舍維爾斯基著有《空中制勝論》一書,強調陸基轟炸機可以攜載原子彈這樣的戰略武器,向遠程敵方目標投送強大的破壞力。航母艦載機并不具備這樣的能力。海軍航空兵支持者批評他無視艦載機戰技術發展及傳統轟炸戰術缺陷的事實。
為了提高作戰性能,美海軍在二戰后對航母進行了改裝,發展出能夠起降重型飛機(特別是核轟炸機和噴氣式截擊機)的新一代航母。“美國”號的下馬及“海軍上將起義”事件的出現,表明各界對航母價值的巨大爭議。然而,朝鮮戰爭對這種爭議做出了答復。開戰之初,美軍在朝鮮半島尚無可用空軍基地,航母艦載機在空襲作戰中發揮關鍵作用。與此同時,航母艦隊駛入臺灣海峽,對中國大陸進行了有效“威懾”。于是,美海軍開始建造“福萊斯特”級大型航母,采用了三項新技術:斜角飛行甲板、蒸汽彈射器和光學著陸系統。這些創新增加了飛機出動率,顯著提高了作戰安全性。
盡管如此,氫彈的出現仍然給航母帶來了巨大的挑戰。反對航母的論調再次“復興”。很多人指出,氫彈爆炸足以摧毀整個航母艦隊。但航母支持者很快指出:首先,在這樣的戰略轟炸面前,沒有哪種武器不脆弱,這并不足以說明航母沒有價值;其次,陸基轟炸機及其配套體系的成本絲毫不低于航母編隊,且不如后者靈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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