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東南亞國家對潛艇進行了一連串采購,還有國家聲稱未來會購買潛艇。這樣一來,到2020年,該地區至少會有5個國家裝備潛艇。截止到2012年底,印度尼西亞、新加坡和馬來西亞已經裝備了潛艇,越南已經訂購了潛艇,泰國也已明確表示要購買潛艇。
潛艇以及其他大型武器(比如戰斗機、直升機、海防系統和裝甲車輛等等)的采購使東南亞國家2011年的國防支出達到了將近245億美元,比2010年增加了13.5%。盡管有些觀察人士警告說,該地區可能會爆發軍備競賽,但大多數分析人士認為,該地區尚不具備爆發全面軍備競賽的條件。目前與防務有關的消費熱潮期被看成了東南亞國家軍隊“進行現代化建設的一個時期”,在此期間購買的新武器平臺“從數量上說還不足以嚴重影響地區力量平衡”,大部分“采購裝備從本質上說都是防御性的”。
然而,這么多東南亞國家購買潛艇則意味著一種新能力在該地區突然發生了擴散。東南亞國家間似乎是在針鋒相對地購買潛艇和反潛戰裝備。不過,考慮到東南亞地區的潛艇運用還處于剛剛起步的階段,令人欣慰的是,該地區在合作上也具有很大潛力,潛艇可以作為一種建立信任的平臺,幫助各國減少互相猜疑和彌補信任缺失,互相猜疑和信任缺失削弱了東南亞地區未來穩定的基礎。
東南亞國家的潛艇采購
印度尼西亞
印度尼西亞海軍從上世紀60年代開始使用潛艇,是東南亞國家中最早裝備潛艇的國家。目前,印尼海軍裝備的是兩艘209型潛艇,這兩艘潛艇是在上世紀80年代初開始服役的。
印度尼西亞擁有17000多個島嶼和大量互相連接的群島水道,因此該國努力建設一支強大的海軍是可以理解的。盡管與東南亞鄰國相比,印尼海軍裝備的艦艇數量相對較多,但人們認為,對于巡查印尼漫長的海岸線和遼闊的內海水域來說,其艦隊規模仍然不夠大。早在2004年,印尼海軍前參謀長松達(Sondakh)上將就曾告訴國會,海軍擁有117艘處于不同戰備狀態的各型艦艇,但要有效維護國家遼闊海域的安全則需要762艘艦艇。
盡管預算和財政方面的考慮導致了印尼海軍領導人期盼已久的力量更新項目延期,但2009年以來的一系列采購表明,印尼正在播撒“綠水”能力的種子,在海上作戰能力方面努力奮起直追,以維護領海安全。這些采購中包括3艘將在2020年交付的張保皋(ChangBogo)級潛艇。印尼海軍最終會裝備10艘潛艇,其中一部分將用于海上巡邏,其余留作備用和用于訓練。
建設一支規模和實力足以在本國遼闊的海域形成威懾的水面海軍需要很多年時間和大量財力投入。然而,具備隱身特點的潛艇部隊能夠以相對較小的規模形成可靠的威懾,這是因為潛艇能夠悄悄地部署在群島的不同位置(在必要時可集中部署在某個位置)。為形成威懾,水面艦隊必須能被人看到,與此不同的是,潛艇僅僅通過存在就能對潛在對手構成威脅。因此,擁有一支規模小但作戰能力強的潛艇部隊會使印尼海軍快速跨越目前的不足,在印尼海軍繼續加強其他部隊現代化建設的同時,為其提供過渡性解決方案來履行維護國家領土完整的使命。
新加坡
新加坡在地緣戰略方面獨特之處在于,盡管領土面積非常小,但該國關注的區域向東延伸到了遼闊的南中國海海域,向西延伸到了馬六甲海峽,因為該國大部分貿易和進口都經過這些區域。新加坡海軍的既定任務是“實施海上防御,確保新加坡重要海上交通線(SLOCs)的安全。”
值得注意的是,在東南亞,只有新加坡海軍把海上交通線(而不僅僅是自己的領海)納入了任務范圍,這是因為該國對海外貿易有著極大的依賴性。有些觀察人士認為,新加坡海軍從21世紀伊始步入了一個“黃金時期”。新加坡海軍的重大采購包括購買6艘“可畏”級(Formidable-class)護衛艦,該艦具備強大的防空、反艦和反潛能力,其搭載的“海鷹”S-70B型海事直升機進一步提高了護衛艦實施防區外反潛作戰和反艦作戰的能力。
不過,最值得一提的是新加坡還從瑞典購買了2艘二手“西約特蘭”級(Vastergotland-class)潛艇。此前,新加坡還在上世紀90年代中期從瑞典購買了二手“海蛇”級(Sjoorman-class)潛艇(于2000年初服役)。通過上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開始的軍事現代化以及最近的采購,新加坡海軍在不斷改善其向南中國海、馬六甲海峽和新加坡海峽投送力量的能力。新加坡海軍最近購買二手“西約特蘭”級潛艇作為“海蛇”級潛艇的補充與這種作戰力量發展軌跡是一致的。事實上,新加坡購買潛艇的主要目的是“使新加坡海軍更好地履行保護海上交通線和維護領土完整的使命”。
外交和威懾構成了新加坡更廣泛的國防政策的兩大支柱。新加坡海軍的潛艇多次參加了新加坡與印度和美國一起舉行的雙邊演習,還參加了與很多國家(包括馬來西亞、新西蘭、英國、澳大利亞、日本和韓國)一起舉行的多邊演習,這在東南亞裝備潛艇的海軍中是獨一無二的。這表明,與新加坡的其他武器平臺一樣,該國的潛艇不僅僅是一種威懾能力,還是一種用來與友邦和伙伴加強交往和提高互協同性以及與其他國家的軍隊建立互信的工具。
馬來西亞
馬來西亞皇家海軍的核心任務是在和平時期和戰爭時期準備和部署海上力量來保護馬來西亞的海上利益。馬來西亞與其他國家存在海上領土爭議,其中包括與中國、文萊、越南和菲律賓在南沙群島的領土爭議以及與泰國就暹羅灣(Gulf of Siam)Ko Kra島和Ko Losin島的爭議。值得注意的是,馬來西亞在南沙群島的安渡灘(ArdasierBank)、南海礁(Mariveles Reef)和燕子礁(SwallowReef)保持著軍事存在,并且在燕子礁修建了飛機跑道和潛水度假村。毫無疑問,這表明馬來西亞對南沙群島的領土要求非常重視。
2009年到2010年期間,馬來西亞皇家海軍接收了2艘法國建造的“鲉魚”級(Scorpene-class)潛艇。在裝備潛艇之前,馬來西亞皇家海軍就已經擁有了一支搭配均衡、能力強大的海上力量,配備了護衛艦、輕護艦和下一代巡邏艇,具備投送力量和強化其領海主張的可靠能力。2007年,當時的馬來西亞國防部長(現任馬來西亞總理)納吉布?敦?拉扎克(NajibTun Razak)就購買潛艇發表講話稱,“這是馬來西亞皇家海軍的一種新能力。它不但會使我們的海軍具備水下作戰的能力,而且更重要的是會使我們在保護國家主權和利益上發揮更大的作用……(潛艇)應被視為我們對和平、安全和穩定做出的貢獻。”
這兩艘潛艇都駐扎在東馬來西亞的沙巴州(Sabah)的亞庇海軍基地(Kota Kinabalu Naval Base)。這表明,保護馬來西亞在南中國海的領土是潛艇的主要任務之一。它們為馬來西亞提供了一種用來替代以更公開的方式顯示存在和堅持海上領土要求的手段。這是非常重要的,因為很多國家在南中國海都有領土要求,而且這些領土爭議不大可能會很快得到解決。
越南
在東南亞國家中,越南是與中國就南中國海領土爭端爆發大規模海上對峙的兩個國家之一(另外一個國家是菲律賓)。在2009年的“國防政策”中,越南清楚地表明了對領土遭受入侵的擔憂。該政策稱,東海(越南對南中國海的稱呼)的領土爭議越來越嚴重,已經“對越南的很多活動和海上經濟發展造成了嚴重影響”。
不過,直到最近,越南人民海軍保護南中國海海上領土的能力都是有限的,特別是在與中國的海軍實力相比的情況下。在越南2011年召開第13次國民大會之后,國防部長馮光青(Phung Quang Thanh)將軍發表談話強調了這一點。他說,建設一支現代化的海軍是一個優先考慮的問題,但這需要時間和巨大的資金投入。
2009年,越南與俄羅斯簽署了一項全面的防務協議,其中包括采購6艘“基洛”級(Kilo-class)柴電動力潛艇,這些潛艇將在2013年到2020年期間交付。據俄羅斯媒體報道,除配備魚雷之外,這些潛艇還將配備“俱樂部”(Club)反艦導彈。在購買這些潛艇之前,越南還進行了其他大量采購,包括購買輕護艦、護衛艦和巡邏艇。與印度尼西亞一樣,越南購買潛艇的目的是快速形成一種過渡性的威懾能力。
這種能力可用于強化或在必要時爭奪在南中國海的主權。不過,即便是越南近期的水面平臺采購都得以實施,越南人民海軍的實力仍然遠遠不及中國海軍,盡管部署潛艇的能力能為其提供潛在的海上拒止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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