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挑撥離間,互相“揭發”。整風學習時,有反對自由主義一條,而康生把它利用來為自己的肅反擴大化服務。他說:“如果你不把黨內的自由主義思想清除掉、那么內奸就清不出來,這個自由主義就是奸細活動的營養劑。我們的經驗就是:哪個地方的自由主義特別嚴重,那個地方的奸細也就特別猖狂”。造成誰不“揭發”誰就受“自由主義”壓力的局面,取消了同志間起碼的信賴和實事求是的精神。甚至利用夫妻之間的某些矛盾讓他們互相“咬”,然后又作為根據去抓人、關人、通供。康生把這叫做“以毒攻毒”,他得意洋洋地說:“利用反革命分子進行鋤奸工作,張克勤打了頭一炮。”類似張克勤這樣的大炮、小炮不知用了多少。只要有了口供,便如獲至寶,再去逼牽連到的人,就是這樣滾雪球,傷害了許多好同志,有的被逼致死;也嚴重地傷害了同志間的感情,破壞了黨內團結!同時也使多少個家庭破裂:
三、審查檔案,無限上綱。康生要求各單位的組織部門翻閱干部檔案,從檔案中找問題,美其名曰“調查研究”。怎樣找問題呢?康生說:“……叫做三種自傳(下面實際說了四種,但他原話如此—筆者注):剛來邊區時寫的自傳,整風時寫的自傳,審查時寫的自傳,到反省機關后寫的自傳,把這三種自傳一對照,矛盾百出。有怕出毛病而挨斗爭的,先留下一個大綱,有個大綱寫一百遍都不錯。你就叫他當面寫自傳,在我們這里寫自傳,他的大綱在家里,在這里寫就有了漏洞”,他為的就是抓住“漏洞”,無限上綱,進行逼供。
四、布置人員,“引蛇出洞”。康生在審干開始時,就專門布里一些人,故意說些過頭話、錯話、甚至反動的話,把另一人的言論“引”出來,然后揪住辮子不松手。
五、“坦白”光榮,備受優待。與上述各種手段相配合的是康生歪曲黨的寬大政策,制造“特務光榮”的氣氛。你不“坦白”,就關起來,要受種種的虐待以至酷刑。只要一“坦白”,立即給自由,吃好的,瞎編的越多越受優待。于是有些人為了不吃眼前虧,,也就紛紛“坦白”。
以上所引康生的話,都是他在棗園、在楊家嶺、在保安處、在各種干部會議上多次講過的,他的作法都是當年的過來人親身感覺過的.康生這一套使許多許多好同志蒙受了不白之冤,也蒙蔽了組織。后來雖絕大部分甄別平反了,但到了“文化大革命”時期,又給他們“回籠”,直正是后患無窮!康生的“功勞”可謂大矣!他究竟為誰立了功?
本文選自師哲回憶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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