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NAs干啥
FONAs的具體執行流程是保密的。老布什政府于1990年10月發布的第49號國家安全政令,是關于FON計劃的權威表述。而在這項政令的公開版本中,具體的行動計劃與流程部分做了不解密處理(見下圖)。
來源:1992年第49號國家安全政令
不過根據以往美軍FONAs行動及相關決策機制特點,我們依然可以找到一些相關線索:
首先,美軍對于FONAs的執行十分謹慎,不僅是政治的而且是法律的。每一級軍事單位都會安排軍法官提供法律咨詢,從最基層的攻擊群,到艦隊及飛行聯隊,到作戰司令部,再到最高層參謀長聯席會議,都要有法可依。
其次,FONAs體現了美國文官治軍體系“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決策機制的結合。雖然國安會定期向軍隊發送政策性信件,從原則上鼓勵一線部隊進行行動宣示,但是最高決策層幾乎從未下達關于具體地點和時間的建議。相反,這些行動建議都是首先來自下面的艦隊司令部,甚至艦隊下轄次級司令部。
再有就是,我們觀察FONAs時,不能只注意那些確實發生了的行動。歷史上,美軍大多數FONAs建議是被高層否決的。在安全決策圈內, 反對FONAs的聲音主要來自美國駐目標國大使館、外交系統高層、軍方高層、以及五角大樓參謀人員,這些人由于不熟悉FONAs行動復雜的協調、法律、緊急情況處理等問題,在是否執行FONAs的問題上偏于保守。
FONAs最為積極的支持聲音來自有經驗的一線部隊,對于FONAs常規化,他們自有一套“警察邏輯”: 常規化的行動宣示恰恰證明FON項目不是挑釁性的, 只有哪些非常規的軍事部署才帶有明顯的軍事示威意涵。不過,冷戰后,由于軍艦數量持續下降,美軍前方各大聯合司令部、艦隊司令部時常抱怨無力維持理想的常規FONAs密度。
值得一提的是,多數FONAs并非明目張膽、鑼鼓喧天地展開。甚至很多目標沿岸國在行動之后,還是通過五角大樓的歷年報告才知道美軍曾進入其專屬經濟區甚至領海。只有對于重點目標,美國才會輔以高調的輿論造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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