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時報》記者近日獲悉,受國家發改委的委托,中國工程院、中國核能行業協會近期對整個內陸核電站的廠址進行了調研,明確內陸核電站安全性是否符合開工建設的要件,掃清開工前的障礙。
“上述調研已形成報告上報給國務院,獲批后或成為內陸核電站開工的信號。”9月24日,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一位不具姓名的能源專家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
而即便內陸核電重啟未定,但核電企業和地方積極籌備內陸核電的行動卻從未停止過。來自業內的消息顯示,至今有十多個省份提出要發展核電,已完成初步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查的核電廠址有31個。
安全論證結束
按照“十三五”規劃,到2020年中國運行核電裝機容量將達到5800萬千瓦,在建3000萬千瓦。“要實現上述宏偉目標,缺少內陸核電站的力量還不行。”前述不具名的能源專家說。
與此相關的是,內陸核電開工證迎來解凍窗口期。最新的一個標志性事件便是,國家發改委委托中國工程院、中國核能行業協會等進行的綜合論證一致建議發展內陸核電,目前已形成調研報告,并已上報國務院。
而今內陸核電重啟未定,但各地方政府卻以“調結構、穩增長”為大背景,積極行動起來,至少有十多個省份明確提出要發展核電,且已完成初步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查的廠址有31個。
此前,湖南桃花江核電站、湖北咸寧大畈核電站、江西彭澤核電站均已獲得發改委的“路條”。這內陸三大核電站項目,如今更是只待最后一聲開工令。
2008年就獲發改委批準開展前期工作的湖南桃花江、江西彭澤、湖北大畈三個內陸核電項目,已投資不少資金。截至2013年底,桃花江核電已累計完成固定資產投資46.3億元,而彭澤核電項目、大畈項目的投入資金均已達到34億元左右。
自日本福島核事故發生后,中國核電建設一度陷入低潮,對內陸核電項目更是禁而不建。直到2012年10月,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并通過《核電安全規劃》和《核電中長期發展規劃》,明確“十二五”期間只在沿海安排建設少數經過充分論證的核電項目,不安排內陸核電項目。
這讓此前眾多省份積極籌備建設的內陸核電項目不得不擱淺。
“目前,關于內陸核電建設的調研報告已上報,就看中央最后怎么決定了。如果重啟的話,最先可能的就是這3個內陸電站,關鍵看技術選擇AP1000還是華龍一號。”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稱。
而本報記者從前不久參加的一個核電會議上獲悉,國家能源局相關人士已表態稱,“十三五”期間主要是開發東部沿海,內陸會適當開發一兩個。
事實上,對發展內陸核電安全的論證研究報告也出了不少。
4月24日,中國核能行業協會發布一項內陸核電安全環境研究成果稱,中國內陸核電廠的安全性是有保障的。“中國已建立了一套與國際最新規范和標準相接軌的核安全法規與標準體系。”中國核能行業協會副理事長趙成昆說,內陸核電廠與沿海核電廠安全法規和標準一致,但充分考慮內陸核電廠對環境、生態和公眾的影響,內陸核電廠的放射性液體流出物排放要求比沿海核電廠更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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