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處理“內交”:以領土換取兄弟國家的政治支持
在與北方兩個社會主義兄弟國家(朝鮮和蒙古)的邊界談判中,中國做出了更大的讓步。
自明末清初以來,中朝之間的邊界爭議主要在圖們江的江源地區。1909年的《間島條約》已將長白山主峰和天池(火山湖)劃歸中國,但朝鮮人始終認為白頭山(即長白山)是他們的圣山。直到1960年初,中國政府關于解決中朝邊界問題的立場是:第一,中朝邊界的劃分并無重大問題,且因有《間島條約》為據,故不以為會產生重大爭議;第二,認為存在不少枝節問題,主要是界河改道和淹沒區形成的劃界問題,對此可提出局部解決方案;第三,已經感覺到“長白山地區的國界線劃法”可能有麻煩,而這些問題一時不易解決。因此,為避免影響中朝關系,中國確定的方針是:邊界問題的總體解決尚待時日,先著手解決臨時性和局部性問題,并為此開始做準備。1959年朝鮮表示邊界問題“暫不宜于解決”,但1962年2月卻突然提出能否通過內部協商(即不公開談判、簽約)解決中朝邊界問題。中國立即表示同意,4月雙方開始談判。中國原以為中朝邊界不存在大問題,因此沒有足夠的準備,對朝鮮提出的解決邊界問題的方案感到意外;同時又認為,中朝之間完全是同志關系、兄弟關系,沒有外交,只有“內交”,所以邊界問題容易解決。10月,中朝《邊界條約》順利簽訂,確定了包括長白山在內的中朝邊境地區1,334公里的分界線,以及鴨綠江和圖們江中島嶼和沙洲的歸屬。其結果是,中國放棄了《間島條約》的規定,基本上接受了朝鮮提出的領土要求。原本屬于中國的長白山南麓的大片領土讓給了朝鮮,位于中國境內長白山主峰的9.8平方公里的天池,54.5%歸屬了朝鮮,而中國擁有的面積只占45.5%。關于兩條界河,條約中沒有使用國際條約通用的以主航道中心線劃界的方法,而是規定雙方共同擁有,共同管理,而處于中間的島嶼和沙洲,則由雙方協商解決。最后,451個島嶼和沙洲,中國擁有187個,朝鮮擁有264個。鴨綠江口外兩國海域的劃分也有利于朝鮮[9]。顯然,談判雙方對于原有邊界條約已完全視而不見。
至于中蒙方面,1945年8月簽訂中蘇《友好同盟條約》時,中蘇兩國政府在承認蒙古獨立的換文中規定:“以其現在之邊界為邊界”,但當時沒有實地勘定,也沒有附圖作為根據。新中國成立后,中蒙多次發生邊界糾紛,蒙方于1956年在阿勒泰專區所屬西岔河、紅山嘴一帶進占中國領土720平方公里。后經協商,兩國政府同意通過外交途徑解決邊界問題。然而,蒙古方面的領土要求不僅沒有收斂,反而節節攀升。1958年7月,蒙方發照會提出的邊界線大大超越了1945年中蘇換文時中蒙的實際交界線共約43,876平方公里,其中已為蒙方實際占有者約17,490平方公里。此后,蒙方又逐漸轉向阿勒泰專區青河縣轄境,打傷中國邊民,強占中方領土。對此,中國政府一再忍讓。在這種情況下,蒙方要求盡早全面劃定兩國邊界。中國對于中蒙邊界的實地踏勘和校正工作于1958年開始,但直到1962年4月仍感歷史資料不足。盡管如此,在中蘇關系惡化的背景下,為了安撫蒙古,中國不得不接受對方的要求。1962年10月,中蒙雙方在烏蘭巴托開始邊界談判,12月締結《邊界條約》。其結果是,中國放棄了大部分要求收回的領土,在談判中涉及的16,808(一說16,329)平方公里爭議領土中,中國只占35%[10]。在此,已經很難看到中方最初確定的以實際控制線為談判基礎和民國政府管轄土地“寸土不讓”的方針了。
中國對朝鮮和蒙古做出重大領土讓步的目的,一是在中蘇兩黨發生分歧的情況下,爭取把這兩個周邊的社會主義國家拉到自己一方,二是想促進與印度、蘇聯邊界爭端的解決。然而,這兩個目標都沒有實現。朝鮮在得到其夢寐以求的白頭山主峰后,確有一段時間積極追隨中國,對蘇聯的號令不大理睬,甚至公開指責蘇聯。但是好景不長,1965年以后,隨著赫魯曉夫(Nikita S.Khrushchev)下臺和蘇聯對朝政策轉向積極進取,朝鮮便漸漸倒向莫斯科;加上文革初期中國對外政策日益激進“左”傾,終于導致中朝關系走向破裂[11]。而蒙古長期依賴蘇聯,在中蘇爭吵之際暫時保持中立只是為了眼前的實際利益。1962年12月26日,即中蒙《邊界條約》簽訂的當天晚上,來訪北京的蒙古領導人澤登巴爾(Yumjaagiyn Tsedenbal)與周恩來進行了一次“火藥味兒很濃”的會談。當周恩來談到中蘇之間的分歧時,澤登巴爾表示了堅定支持蘇共中央的態度。會談結束后,澤登巴爾明確告訴身邊的蒙古人,邊界條約的簽署并不能改善蒙古與中國之間的關系[12]。
三 武裝沖突:與印度、蘇聯的邊界爭端不斷激化
至于中印和中蘇關于邊界的爭議和談判,則完全走進了死胡同,雙方最終走上了訴諸武力的道路。
中印邊界問題在1959年中國平定西藏叛亂后逐漸升溫,其時中印關系已趨向惡化。在領土問題上,印度積極進取,中國則盡力維持現狀。武裝沖突發生后,中國主動后撤20公里,并提出談判解決問題。1960年4月,周恩來在訪印期間提出各自讓步、和平解決領土爭端的主張,實際上是有意用東段麥克馬洪線以南約9萬平方公里土地(為印度占領)換取西段阿克賽欽地區約3.3萬平方公里土地(為中國占領),表現出極大的寬容(中段2,000平方公里爭議土地未提及)。但印度根本不承認有邊界爭議,而且采取步步緊逼的“前進政策”。中方忍無可忍,終于導致1962年10月的中印邊境戰爭爆發。在取得軍事進攻的勝利后,中國政府主動宣布停火,并將軍隊撤退至1959年11月實際控制線以后20公里處。在印度政府拒絕中國提出的談判要求后,中印關系陷入僵局[13]。
中國當時的注意力本來就在東方而不是西方,對印度也確有在領土問題上忍讓以求邊界安穩之意,結果好心未得好報,反而被對方誤解。印度政府采取得寸進尺、咄咄逼人的立場,固然與總理尼赫魯(JawaharlalNehru)受其國內右翼政治勢力擠壓逼迫有關,但在很大程度上也是被中國在邊界問題上一再表現出來的“寬宏大量”的做法所鼓勵,錯誤地認為只要不斷施加壓力、堅持強硬立場便能如愿以償。而1960年以后中國的對外政策轉向激進,已經視印度政府為“反動派”,自然不可能對領土問題再做任何讓步。
中蘇邊界糾紛由來已久,但在1950年代中蘇友好時期雙方采取寬松、謙讓、回避的方針,沒有發生重大問題。正當1958年中國啟動解決中蘇邊界問題的步伐時,中蘇兩黨之間開始出現分歧,邊界糾紛事件也頻頻出現。隨著中蘇關系日益緊張,中國關于邊界談判的指導方針也發生了變化,即從意識形態斗爭出發,在解決具體問題之前,要蘇聯先承認以往的條約都是不平等條約。
1964年2月,中蘇邊界談判正式開始。毛澤東提出,簽約的前提是蘇聯原則上承認沙皇俄國倚仗不平等條約侵占了中國領土。因此,前兩輪談判完全是在進行空洞的意識形態辯論。直到第三輪會議,在周恩來的主持下,談判才進入實質性問題。由于雙方都同意按照國際慣例以主航道中心線為界劃分邊界,所以除黑瞎子島問題懸而未決外,東段邊界問題很快得到了解決。蘇聯同意將黑龍江、烏蘇里江主航道中心線中國一側的400多個爭議島嶼(含珍寶島)及600平方公里爭議水面劃歸中國,蘇方控制的額爾古納河地段200余平方公里島嶼也歸還中國。然而,就在中蘇邊界協定草案送雙方高層審閱、蘇聯代表團去北戴河休息的時候,7月10日毛澤東接見日本社會黨代表團,提出了一百多年前俄國占領中國領土的舊賬和外蒙古回歸中國的問題。毛的談話完全破壞了中蘇邊界談判剛剛形成的和諧氣氛,以至蘇聯代表團中途回國,談判中斷[14]。當然,毛并不是真的想收回中國在沙俄時期失去的領土,而是有意激怒赫魯曉夫,其目的就是不希望中蘇邊界談判取得成果,并由此帶來中蘇關系的緩和。因為只有如此,才能繼續把蘇聯作為意識形態斗爭的靶子,才能保證他所設計的反修防修政治大革命順利啟動。如此看來,解決邊界問題在這里又是為實現意識形態目標而采取的一種手段或工具[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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