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農抑商,權力壟斷一切資源
戰國時期,中國的統治者們認為,不受權力控制的私營工商業乃是破壞自然經濟、威脅“國本”的大敵,因此中國多數朝代都對商人階層設置了歧視性規定。
比如西漢“令賈人不得衣絲乘車”;晉代為了侮辱商人,讓他們“一足著白履,一足著黑履”。前秦皇帝苻堅規定“去京師百里內,工商皂隸,不得服金銀、錦繡,犯者棄市”。朱元璋則規定,在穿衣方面,商人低人一等,農民可以穿綢、紗、絹、布四種衣料,而商人卻只能穿絹、布兩種料子的衣服。
即使你富可敵國,也沒權利穿綢子。農民家里只要有一人做生意,則全家不許穿綢、穿紗。商人考學、當官,都會受到種種刁難和限制。
歷代統治者都堅持“利出一孔”原則,就是所有的利益都要由權力來分配。所以在傳統時代,財富不能給自己帶來安全,因為它隨時可以被權力剝奪。
漢文帝寵幸為他吮瘡吸膿的“黃頭郎”鄧通,特許他可以冶銅鑄錢,鄧通遂一躍而富甲天下,而漢景帝上臺,便厭惡這個靠拍馬屁上來的人,于是鄧通就“家財盡被沒收,寄食人家,窮困而死”。(見《漢書·佞幸傳》)
朱元璋時代一個有名的傳說是,江南首富沈萬三為了討好朱元璋,出巨資助建了南京城墻的三分之一,孰料朱元璋見沈萬三如此富有,深恐其“富可敵國”,欲殺之,經馬皇后勸諫,才找了個借口將沈萬三流放云南。
沈萬三終客死云南,財產都被朱元璋收歸國有。這個傳說雖然被歷史學家證明為杜撰,卻十分傳神地表現了朱元璋時代富人朝不保夕的處境。
事實是,洪武一朝,朱元璋為了消滅地方上的富豪之家,借洪武朝“四大案”,任意勾連地主富戶,唆使人們誣陷他們藏有貪官寄存的贓款,以便沒收他們的財產。
此舉“并盡洗富土之民,而夷其室廬”(《夢蘭瑣筆》),三吳地區因此“豪民巨族,刬削殆盡”(《匏翁家藏集》),地方上的富家大戶均被清洗一空。
因此王子今說,在古代中國,“政治地位高于一切,政治權力高于一切,政治力量可以向一切社會生活領域擴張,對社會文化的各個層面都表現出無與倫比的沖擊力和滲透力。”
中國傳統社會可謂是“權力萬能”——權力支配一切,覆蓋一切,規定一切。
因為權力籠罩一切,所以通過權力,很容易獲得巨額財富,因此在傳統社會,人們對純粹的商業經營、經濟投資興趣不大,而對政治冒險、政治投機、權力經營卻十分投入。
戰國時期的商人呂不韋是中國式權力投資學的開創者,他認為耕田之利不過十倍,珠寶之利不過百倍,而政治投資則可贏利無數。后來他果然通過擁立子楚為秦國國君而拜相封侯,一下子家童萬人,食洛陽十萬戶。
在古代中國,要想致富并且保持財富,只有通過做官:“三代以上,未有不仕而能富者。”
而經商者往往“富不過三代”,因為面臨著財產隨時有可能被權力剝奪的巨大風險,他們往往將錢財用于消費,而非擴大再生產。
權力支配一切,特別是支配經濟利益,是古代中國制度性腐敗的基礎。(作者:張宏杰 來源:先知書店店長薦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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