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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lf the truth is often a great lie.

被誤解的基因

科技 sean 7394℃ 0評論

在書的后半部分,韋德涉及的話題更具爭議性。他所主張的觀點大致看來其實也很簡單。

人類在過去幾萬年的進化使導致人類表現某些行為的基因也發生改變,如同使人們膚色變化的基因發生了改變一樣。其中的一些變化可能是“達爾文式適應”,即為適應新的社會生活形式而產生的變化。例如,15,000年前開始的“大轉型”:人類從游牧生活轉向定居生活導致了社會環境產生了巨大改變,人口數量增長,人們開始與更多無血緣關系的人群進行交往,社會階層變得分明。

隨著這種新環境的出現,人們的社會行為可能會由于自然選擇發生改變。例如,某些社會的人群整體上較溫和或者相互信任,那么這樣的社會更可能興盛。韋德如此論述道:一旦人類進入定居生活,富人的孩子比窮人的孩子存活的機會大,所以,讓富人成為富人的行為之基因將得以傳播。因而通過這種自然選擇,“精英的某些社會行為將得以逐漸向全社會擴散”。

韋德指出了很重要一點:“社會行為的演進在五大族群中分別進行”,從這點可以看到他們在地理上與基因上的隔絕。人類進入定居生活以及較近進化史的其他事件所導致的結果是:不同大洲上的族群在社會行為上有了差別,而且這種差別是由于基因差異所導致的。

對于韋德而言,這樣的結果有著重大意義。他認為,盡管族群間在行為上的差異不明顯,但是這種不顯著的差異一旦從全社會層面去考察將會被放大。不同族群在行為傾向(如合作,攻擊行為,信任,遵守規則)上絲毫的不同都可能會讓各個族群做出不同選擇,建立不同的社會制度。“世界上偉大文明之間的差異可能自各文明發源之初便已顯現。”

韋德在書中用大量篇幅來展示這種進化論說如何解釋不同族群中出現的各種差異。這些差異包括:為何某些族群現在是部落社會而其他族群是現代社會(現代生活有諸多要求,其中,它要求人們信任沒有血緣關系的人),為何某些族群更容易訴諸暴力而其他族群則不會,為何有的族群貧窮而另一些富裕,為何有的族群富有創造力而有的恪守陳規等等。

福山(Francis Fukuyama)的在他的作品《政治秩序的起源》(The Origins of Political Order)中認為社會制度對國家命運會產生重大影響,韋德的書在這部分很像是福山的觀點的生物學版本。韋德在書中用大量篇幅談論族群之間的巨大差異,但是他也會非常細致地進行討論。比如他問為何馬來西亞和泰國的中國移民比馬來人和泰國人更經常性地取得成功?畢竟,人的模仿能力很強,如果中國人在商業上的成功完全是因為他們的文化,那其他人學習起來會很容易。但情況并不是這樣,中國人與其他族群在社會行為上表現出來的差異是由基因決定的。(見注3)

韋德另外還認為“各個大洲上幾個社會各自進化的不同路徑導致了歷史上的轉折點,例如西方的崛起,伊斯蘭世界和中國的衰落,對轉折點發生的其他解釋都沒有說服力。”他這里的論說以及在解釋工業革命為何在英國興起的部分都大量借助于格里高利·克拉克(Gregory Clark)在他的《告別救濟》 A Farewell to Alms 一書的論述。歷史上的轉折點細節各有不同,但是背后的原因都是一樣的,即是:基因決定了一些族群的人會做出某種行為,然后這種行為導致某種制度的建立,于是他們就走向成功(經濟上的成功,如西方;智力上的成功,如猶太人)。其他族群嘛,很遺憾,他們的基因不一樣。

作者做出這樣的論斷,按理說應該提供一些基因科學非常有力盡管會很深奧的證據吧。然而,怪異的事情是,書中幾乎找不到過硬的證據來支持他所論述的觀點。更蹊蹺的是韋德在全書開頭做了如下聲明:

各位讀者,本書的第六章到第十章不屬于嚴謹的科學結論,該部分內容是在對歷史學,經濟學和人類進化等多學科交叉部分進行考察后所做出的推測。

如果能把這段話印到這幾章每頁的頁眉上就最好了。

在書中,韋德兩邊都想顧全,這讓人很無奈。他一會兒承認自己寫的東西是“推測”,一會兒卻又給出各種半真半假的結論(“中國人和其他族群的社會行為是由基因決定的”)。這種“兩邊顧全”策略令韋德看上去在進行科學研究(畢竟有那么多關于基因的事實!),然后卻用前面的聲明給自己掩護:我說了,都是推測。在這智識的無主之地,他盡情舒展著。(見注4)

你會想:如果韋德沒有或者有很少的過硬證據支持他的“進化論”,那他又如何希望讀者把他的觀點當真呢?他所做的是使用吸引人心的語言來敘述人類晚近的進化是怎樣發生的,比如人類從游牧生活轉向定居生活這段時期的進化。另外,他對基因在不同種族的行為差異中起到的作用做出了幾點合理性論證;他還對反對觀點予以還擊,但這部分著墨較少。

在韋德的合理性論證中,最主要的一點是:社會制度很難從一個族群移植到另外一個。他寫道,“有一點很能說明基因所能產生的影響:社會制度如果是文化因素造成的,那么一種制度應該很容易從一個社會移植到另外一個。”我們知道,事實上的確不是那么容易。例如,“美國的制度很難移植到伊拉克或者阿富汗這樣的部落社會。”這樣的例子似乎看起來很說明情況并下結論:不同族群的差別可能由于基因不同所造成。

這種論證非常站不住腳。當我們嘗試往某個社會移植某種制度,比如自由選舉,我們并不會把該社會整個文化都換掉。我們只是取異質文化的一塊移植到該社會原有的文化中。在這個移植過程中如果產生摩擦真有人會感到意外?將這種摩擦歸因為基因的差異真的是最合理的解釋嗎?其他所有差異,諸如在歷史,語言,財富分配,宗教,教育水平,戰爭的破壞,可耕種的土地,對侵略者的怨恨等方面的差異難道就可以不考慮了?在所有這些因素中,我猜基因可能是美國人與阿富汗人之間差異最小的。倒不是說韋德的論點一定是錯的,只是,在合理性論證中,最重要一點便是論證要合理。

其另一個合理性論證討論的是穩定性。“當你看到某個文明所創制的一套獨具一格的制度世代延續,這正是影響人類社會行為基因中的一組變異在起作用。”真的嗎?韋德怎么不直接說只要有穩定性就“可能”是基因在起作用?不過,人們的某些行為或者制度之所以延續跟基因的確有部分關系。(能夠飲用牛奶的成年人體內必須有可以分解乳糖的乳糖酶,這一基因特點在生活于歷史上就有乳品業社會的人們身上自然更普遍。)然而另外一些行為或者制度之所以能夠延續則完全是文化上的原因。英格蘭人自盎格魯撒克遜時代便使用“英鎊”,西方音樂自文藝復興或者更早的時候就是全音階。可是為何韋德沒有把不同族群在使用的貨幣以及音階上的差異歸因為基因的不同呢?

奇怪的是,社會制度的巨大不穩定性卻并沒有讓韋德感到困惑。他對部落社會與現代社會的差異十分有興趣,可他卻無視曾經這個有世界上最發達部落文明的民族蘇格蘭人,而他們現在所認同的觀念和態度是最現代的。難道是大衛·休謨和亞當·斯密二人身上有的某種基因變異橫掃了整個愛丁堡?

相似的例子還有南北朝鮮,兩邊在制度上的巨大差異幾十年前才開始出現。生活在三八線南北兩邊的人有相似的基因,可是為何他們的社會制度有如此大差異?韋德也沒有完全忽略此類例子(他在書中提及了朝鮮),可是并不清楚為何這些例子沒有令他對自己的研究產生懷疑。如果文化可以如此輕易改變基因(韋德似乎認為文化的確能夠改變基因),那么我們為何又要那么在乎這些如此容易被改變的遺傳癖性呢 ,就算它們是真的又怎么樣。

有些人膽敢否認社會行為在晚近的人類進化中有變化并因此在不同族群中存在差異,韋德在書的最后部分對他們進行了回擊。其中一位是進化心理學家史蒂芬·平克爾(Steven Pinker)。(進化心理學家首先認同人類行為在一定程度上受基因影響,但是一般假定所有人有一樣的天性,然后再試圖去解釋這些“人類共性”。)平克爾在他出版于2011年的書《天性的天使》 The Better Angels of Our Nature 中探討了一個觀點,即不同族群的人會因為基因的緣故表現不同(比如說,暴力程度的大小) 。他指出,如果這個觀點成立,那么這個觀點“可能會惹怒許多人,因為它暗指原住民和移民在生物學意義上對現代生活的要求不適應,而那些在有數千年歷史,有一定教育水平并有國家組織的社會中生活的民族則對現代生活的要求更適應。”

這點令韋德十分義憤,他宣稱“一個觀點是否會在政治上有煽動性不應當影響對其科學效度的評估”。韋德卻沒說平克爾的下句話說的正是這個意思:“某個假說可能會讓人不舒服,但是這并不意味著它就是錯的。不過我們需要首先仔細對證據進行考察,然后再下結論。”

緊接著平克爾解釋了他為何認為這樣的基因假說是錯的。一個理由是,并沒有確實數據表明英格蘭人就一定“天生比沒有產生工業革命國家的民眾有更強的自制力或者更和平。” 韋德的回應是,盡管我們不知道使人產生暴力行為的基因是什么,工業化國家的謀殺案比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區的要低,“這個差別使我們看到,在不發達地區更多暴力事件的發生背后,基因產生了它的影響;雖然這無法得到證明。”但是如果要討論的問題是人們在行為特點上有沒有天生的差異,那么物質原因不應當是導致人們有差異表現的證據。人們之所以表現不同有許多其他原因。(能說各國使用不同貨幣這點也是因為不同族群的基因差異所致嗎?畢竟,貨幣的不同確實存在啊!)

不幸的是,在本書中這樣的論述很常見。書中到處可見種種具有暗示性質的話語,如“經濟學家所確認的幾種會阻礙進步的社會行為背后有基因的影響”以及“因為猶太人在歷史上適應了特殊的生存條件并且發展出獨特的認知能力,他們的進化路徑很有可能與歐洲其他族群有細微差異。”但是,我們現在知道人們在DNA排序上都有差異,那么人們在行為上的任何差異是否都可能是基因的差異所導致的呢?(西方人下象棋,中國人下圍棋,這個差異怎么解釋?)

很明顯,韋德知道哪些行為可能由基因導致,哪些的確由基因導致,他很清楚“可能是”與“的確是”二者的區分。問題是,他似乎對確鑿的證據并不感興趣,并且也不是很關心將來怎樣去獲得這樣的證據。(見注5)

韋德無法做出區分的是:說政治上的敏感性不應當歪曲科學真理當然沒錯,是事實就是事實;然而,正如平克爾所指出,這不意味著我們可以毫無顧忌得談論種族問題。歷史告訴我們,這是個尤其危險的問題,圍繞這個問題的討論曾經導致了巨大的災難。認識到這一點并且做到小心翼翼并非什么不科學。

韋德的做法看起來常常與其所說正相反。盡管他在必須發布的免責聲明中認同各個族群在人格和道德上的平等,可他在“政治不應當干涉科學”的掩護下總想挑起事端。的確,我們能看到他的一些勇氣,他在展示自己的與眾不同,因為他敢于面對令人不快的事實。但是,直面令人不快的事實與編故事之間還是有區別的。

撰文:H. Allen Orr 翻譯:陶小路《東方歷史評論》

注釋:

1 韋德寫到,“非洲在過去半個世紀里得到了幾十億美元的救助金,可是其生活水平幾十年來沒有提高,直到近期才有了十分短促的增長。韓國和臺灣半世紀前和非洲的水平差不多,但是它們的經濟已經得到了復興。為何有些國家可以迅速進入現代化而其他國家的現代化歷程卻如此艱難?”

2 韋德采用的是約書亞·M·阿基(Joshua M. Akey)的研究結果:在兩次以上的分析之后,Akey發現在722個地區的居民身上可以找到自然選擇對基因組產生影響的證據,他給的結論是受到影響的部分占到8%。Akey也強調這些數據很難進行解讀,其他假說,尤其對人口統計學的假說也需要考慮到。見《建構積極選擇的基因組地圖:我們從何而來》,基因組研究,第19卷(2009)“Constructing Genomic Maps of Positive Selection in Humans: Where Do We Go From Here?,”Genome Research, Vol. 19 (2009). ”

3 馬來西亞與泰國靠近中國,因而這幾個族群之間在基因層面存在的差異本來就可能很細微,可是這點卻沒有讓韋德停下來充分思考。

4 韋德提醒我們,推測在科學中也有作用。但是推測可能有作用,可能沒有,有沒有作用在于判斷以及確保假設是基于事實而非主觀臆斷。

5 遺傳學家付出了很大的努力才找到如二型糖尿病(以及其他復雜疾病)的致病基因。可以想象,要找到據說使人傾向表現出中產階級人士行為特點的基因該是多么困難。

H. Allen Orr是羅切斯特大學的生物學教授,他是一名進化遺傳學家,主要研究領域為物種形成與生物適應的遺傳學機制。他在《自然》、《科學》等發表過大量文章,2004年出版專著《生物形成》(Speci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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