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配套政策和保障措施
(一)財政和金融政策。
完善公共財政對足球事業發展的投入機制,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方式加大支持足球運動發展的力度。要加大投入,安排投資支持基礎性、公益性足球場地設施建設。鼓勵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基礎上拓展足球領域金融服務新業務。拓寬足球產業投融資渠道,支持符合條件的足球用品、賽事服務等企業進入資本市場或發行債券。鼓勵企業、社會資本單獨或合作設立足球發展基金。采取直接投資、貸款貼息、補貼補助、后期獎勵等方式,支持足球事業發展。引導保險公司根據足球運動特點開發職業球員傷殘保險、校園足球和社會足球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足球場地設施財產保險等多樣化的保險產品,鼓勵企事業單位、學校、個人購買運動傷害類保險。
(二)規劃和土地政策。
將足球場地設施建設納入城鄉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用地計劃,在配建體育設施中予以保障。鼓勵新建居住區和社區配套建設足球場地,支持老城區與已建成居住區改造現有設施、增加足球活動空間。可利用有條件的公園綠地、城鄉空置場所等設置足球場地。對單獨成宗、依法應當有償使用的新建足球場地設施項目用地,供地計劃公布后只有一個意向用地者的,可采取協議方式供應。在其他項目中配套建設足球場地設施的,可將建設要求納入供地條件。利用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存量房產和原有土地興辦足球場地設施,土地用途和使用權人可暫不變更,連續運營1年以上、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可以劃撥方式辦理用地手續;不符合的,可采取協議出讓方式辦理用地手續。嚴禁改變足球場地設施用地的土地用途,對于不符合城市規劃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的,應由政府收回,重新安排使用。
(三)稅費和價格政策。
足球場館自用的房產和土地,可按有關規定享受有關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足球領域的社會組織,經認定取得非營利組織企業所得稅免稅優惠資格的,依法享受相關優惠政策。足球俱樂部及相關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支出,符合稅法規定的可在稅前扣除。鼓勵企業和社會力量捐贈足球運動服裝和器材裝備,支持校園足球和社會足球發展,對符合稅收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捐贈,按照相關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足球場地設施的水、電、氣、熱價格按不高于一般工業標準執行。
(四)人才和就業政策。
建立和規范運動員、教練員、裁判員等人才注冊制度,理順球員培養補償和轉會機制,推動與國際通行規則相接軌。加大足球從業人員培訓力度,將校園足球教師、社會足球指導員、足球教練員的專業技能培訓,按規定納入教師培訓、全民健身、技能人才培養、就業培訓等專項范圍。鼓勵社區、企業等設立相應崗位,吸引退役運動員、教練員從事社會足球指導工作。通過購買服務、特聘教師等方式,聘請退役運動員、教練員參與校園足球發展。通過職業培訓和創業培訓,支持退役運動員從事足球相關產業工作。
(五)組織實施和監測評估。
各地要積極貫徹落實本規劃,建立由政府牽頭,相關行政部門、足協等社會團體共同參與的足球發展工作機制,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溝通協調。要加快制定本地足球發展規劃或實施方案,建立動態跟蹤監測和考核評估機制,確保責任落實到位、建設任務順利推進、規劃目標如期實現。發展改革委、國務院足球改革發展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中國足球協會)、體育總局、教育部等負責本規劃的監督檢查。
來源:發改委網站
轉載請注明:北緯40° » 發改委印發中國足球中長期發展規劃:2050年成足球一流強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