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鞏洛工事的修建
國民政府確定在鞏洛地區進行國防建設之后,具體施工地點“河南防御工事,沿平漢、隴海、道清各路”,以及包括安陽、歸德、開封等要地的核心工事在較短時間內“已偵察完畢”。蔣介石期望劉、祝二人能“切實計劃執行”,“不必待中央之批準,即以現在駐豫各部隊及洛陽分?!眮韺嵤蟆笆轮篂槌醪酵瓿芍谙蕖薄?935年7月初,劉峙請蔣介石督促參謀本部“籌劃經費、材料,俾能確切實行”。但直到當年9月,相關工事“構筑方式及經費與材料之來源尚未核定”,而且修筑工事所需的工作器具,原定由地方派員在京具領,卻因“軍政部尚無現品”無法兌現。負責督修的祝紹周向劉峙報告,施工的部隊只能在工事地點待命,這直接影響到修建工事的進度。
中央規定的施工圖樣遲遲不發,所需經費、材料亦無著落,而蔣介石所定之期限將近。劉峙向蔣介石抱怨參謀本部效率低下,稱修筑工事“非敢推諉卸責也”。如果僅僅是以沙土構筑野戰工事“不及一月即已損害,不必如此過早”。就算修建半永久的工事,根據計算的據點數目,所需的人力財力“斷非豫省所能勝任”又“非職空言所能濟事”,希望蔣予以解決。蔣先是安撫劉峙強調“豫當沖要”,國防工事關系重大,“非振其快干、硬干之精神,不足以赴事功”。要求劉峙作為地方最高長官“一面秉承中央意旨,一面排除萬難,獨斷實行,謀盡守土職責”。接著責怪劉峙不該因軍、參兩部物資不到位而遲不施工,令他想辦法“速籌興工,限期完成”。
然而河南省此次規劃修筑永久性工事有1442處之多,鞏洛區僅是其中一部分,所需物資浩繁,遠非劉峙所能解決,只能繼續與中央政府交涉。10月初,祝紹周又向劉峙報告,已接到一部分工作器具,而“器材及經費尚未奉發”,軍委會派遣的核勘人員亦未到,劉峙又電請南京軍委會的朱培德和參謀本部次長楊耿光,催促“核勘”人員即日赴洛陽視察,下發工事的“構筑”圖式與器材。經劉峙派員與朱、楊二人商定:“黃河以南沿隴海路工事由林廳長蔚文,馳往現地,會同劉、祝兩主任指導工兵實習處直接構筑”。工事的觀察與設計,“由中央派員統一辦理,豫綏署派員協助”,并“積極籌撥”經費、器材等物資。10月17日,何應欽等人向蔣介石匯報黃河沿岸防御工事事項,決定經費“除海州另由隴海路籌撥外”,其余由原定“在炮校余款項下盡先撥發200萬元,按工事區重要之程度酌量分配”,并要求年底完成。
修建工事期間,因祝紹周權力有限,調配施工人員頗費周折。而且蔣介石“攘外”抑或“安內”的態度,更直接影響到工事修建進程。1936年年初,紅軍東征,蔣介石“調集十個師入晉助戰,并派陳誠協助閻指揮”。其中,洛陽地區參與鞏洛工事修筑的二十五師也被蔣抽調“剿共”前線,從而導致施工人員短缺,工程難以為繼。3月,祝紹周向蔣介石報告,“鞏洛工事干部訓練完畢,正在開始”,因駐洛二十五師入晉“剿共”,導致修筑工事無兵可用,希望蔣指派接防部隊并明令“歸職指揮”。蔣致電劉峙希望由劉峙予以解決,他詢問鞏洛要塞工事“由何部負責繼續構筑”以及當前的進度。劉峙向蔣報告,調“第六師第十八旅”接替洛陽防務,歸祝紹周指揮,“擔任鞏洛工事之構筑”。另將原打算“移駐開封”的黃永安炮六旅第十二團留下,交祝紹周指揮,參與修建工事。此外,前因二十五師“奉命入晉‘剿匪’”,致使工程停頓,但材料照常匯集于“孝義兩鐵、木工廠”,材料加工“亦照常進行”。
1936年4月底,“晉匪剿除得告一段落”時,蔣介石反省“各區工事不能達到預定程度”,需要督促。5月底,祝紹周電請中央“令第一師駐洛部隊分區擔任構筑(工事)”。翌日,祝再次電陳,自第二十五師調走后沒有“相當建制部隊開鞏洛各地承筑”。他強調目前“華北情形緊張”,希望蔣能派遣部隊歸其指揮,“已備材料亦不致損失也”。但第一師部隊尚未開工即被調走。6月初,劉峙向蔣介石建議,第一師“如開動時”,由“駐洛炮六旅及炮十七團接收”構筑工事。該決定得到蔣的認可,并轉飭商震,鑒于“外交形勢緊急,難免破裂”,要求劉、商兩人積極籌建豫省防御工事,“尤應日夜趕筑”。
此前,祝紹周5月從洛陽軍分校抽調人員組成“分校第一指導隊”,由黃敕帶領在屬于第三工區的靳村構筑若干機槍掩體、步兵炮掩體以及觀測所,作為實習工地。6月底祝紹周致電南京軍委會辦公廳,經與吳詠宣商議后,“先派駐洛工兵區隊并雇小工百人參加”,原來雇傭的人員到孟津構筑“機槍掩體四座”。規定參與施工的炮十二團派發軍官“27員,兵400名”。炮十七團派發軍官“13員,兵300名”。編成6個工作隊“赴孟津實習,擬于一個月內訓練完成,至8月初可以六隊獨立工作”。此外,對中央政府的鞏洛工事規劃,祝紹周并不滿意,因為據點太過分散,不利于地方防務。他電呈軍委會辦公廳提出構筑工事應因地制宜的建議,祝認為以鞏洛地區的地形與土質條件,“平時無構筑掩蔽部之必要”,臨戰再行構筑亦不遲,且能防止敵軍火力破壞。最要緊的是在各要點之間構筑火力點掩體,作為陣地的支撐點。祝還認為鞏洛地區此次構筑者限于國家經濟能力,“每二公里半僅有掩體一個”,在戰時尚須構筑“野戰工事”以輔助。這樣,才能形成“鞏固支撐點”,就“以往淞滬作戰經驗”來看,對敵軍戰車部隊“亦有相當抗力”。祝的看法是,如不在據點之間加筑火力點鞏固,根本起不到陣地支撐點的效力。因此,在國民政府規劃的136個永久性工事外,祝紹周另補充修筑了96個半永久性工事。
盡管炮六旅于7月2日“派兵開始構筑鞏洛國防工事”,但由于炮兵部隊編制內人數不足,除去部隊日常人員需求外,每連“僅能派出三十人”,若不加派人手,工事可能要延期到“明春方能了事”。為確?!敖穸鶅銮啊蓖旯ぃ=B周與第一○九師商定“加派一營參加”,電請蔣介石準許。時中日關系日趨緊張,促使蔣對國防工事修建更加重視,及至10月底蔣介石計劃“巡視鞏洛工事”,他在日記里記述:“兩月來以解決財政,籌建防御工事為重要工作,已收功效?!?/p>
鞏洛工事地帶從1936年6月起至11月底,已基本完成。整個修筑期間,各種建筑材料的運輸,由城塞研究班籌辦,通過地方保甲組織,雇傭鄉民將材料從集積地運往預定工事地區。陸地運送方便的,征用民車拉送。也有船運,如運送鋼門零件及鋼筋等材料“從石灰務河邊及黃河邊至石關灘北”這段距離,即是渡口之間征集民船運輸。抽調的部隊士兵則分為不同的工作小隊,經集中實習訓練后,分配施工地段及工事種類,由部隊長官及監工人員督促修造。工事的檢測在11月左右開展,由各工事的構筑部隊進行,對每個工事的種類、位置、射擊距離與標識、射擊死角及消滅辦法、有效控制正面等方面測評匯總,并附有五千分之一的“工事附近地形測繪圖”,圖上標識工事附近交通、城鄉、河流、射向及有效范圍。
1936年12月初,祝紹周向蔣介石匯報:“鞏六(洛)區工事,計136座,已于十一月底全部完成,現正趕筑附屬設備中”,請蔣介石派人驗收,以便“整個封閉辦理結束”。另請蔣介石指定“保護、監護”鞏洛工事的部隊,以免部隊更調,不能“按規則實施(保護)”。具體的驗收工作,直到1937年3月始行開展,參與驗收的人員來自參謀本部城塞組和第一廳,軍政部以及軍委會等部門,共7人組成驗收組,主要驗收各類掩體及觀測所不同切面的圖樣,工程種類,構筑掩體所用材料與偽裝情況等。
此次鞏洛一帶的工事均為永久工事,采用鋼筋混凝土構筑的步兵重兵器掩體及觀測所。工事式樣系參照中國軍隊武器制訂,機關槍掩體以“馬克沁”(即24式馬克沁重機槍)以及“三十節”(即仿勃朗寧M1917式重機槍)通用為標準,小炮掩體以“伯賚達”(即意大利“伯來達式”20毫米高射機關炮)、“蘇洛通”(即蘇羅通ST-5,20毫米機關炮)為標準,并與“機關槍能通用”之。整個鞏洛區國防工程有單口機槍掩體9個,雙口不帶彈藥室機槍掩體63個,雙口帶彈藥室機槍掩體34個,觀測所20個,小炮掩體11個。射擊口采用鋼窗,掩體出口安裝避毒木門,掩體外部多數用草墻或覆土形式進行偽裝,并有通風與排水管道。至戰時仍須加以交通壕、步兵陣地相勾連,方可作為堅固守備之陣地。
四、余論:鞏洛區國防工事的實際功用
國民政府的對日作戰計劃,始終有明確的戰線和區域劃分。就河南而言,國民政府考慮的是黃河、隴海鐵路一線的戰略掩護作用。鄭州、洛陽乃至西安一線為“大江以北”的作戰根據地,將“東?!t花埠—邳縣—臺兒莊—柳泉—豐縣—虞城—考城—三義寨—過黃河經封丘—延津—新鄉—沿太行山脈經沁陽—濟源渡黃河沿河南岸經陜縣—靈寶—閿鄉至漳關”視為中原地帶的“最后抵抗陣地”。
相應地,從國民政府的國防工事概見圖中可以看出,豫省國防工事體系主要有二:
其一,安陽、道口、滑縣、武修、焦作、新鄉、汲縣等區域。此地位于晉冀魯豫四省交界地帶,且控制平漢線交通,掩護南面之黃河與隴海線。
其二,東起商丘,經蘭封、開封、鄭縣、鞏縣直至洛陽一帶。此地與魯南、蘇北、皖北地區的工事相配合,確保對隴海線、津浦線之掌握,鞏固黃河河防。另在信陽修筑有部分工事,可視為對武漢北部地區防御之鞏固。在此視野下,鞏洛地區與豫北、豫東等各區工事相配合,形成沿黃河兩岸的帶狀防御線,拒止日軍沿平漢線、津浦路南下,以達持久抗戰之目的。而作為地方軍事長官的劉峙、祝紹周等人,則希望鞏洛區的工事修建,能夠圍繞鞏洛一帶構成堅固的環形防守態勢,以利地方守備??梢?,就工事的構筑策略而言,南京國民政府與地方當局之間,存在一定差異。
七七事變后,日軍沿平漢路快速推進。中日軍隊經過反復較量,至1938年在河南境內沿黃河南岸以及新黃河形成對峙局面,前后長達六年之久。鞏洛區的戰略部署以“黃河以南區域,拒止渡河南侵之敵,協同臨區,策應東西方面作戰”為目的。此間,鞏洛區工事體系,能夠為第一戰區的部隊集中提供警戒。如中國軍隊進行反擊,則可作為大軍之左側翼,提供側面掩護,并且牽制敵方黃河北岸防守兵力。亦可利于中國軍隊控制“沿黃河南岸之各渡河點”,掩護部隊在“沿隴海線之黑石關堰師間,洛陽,澠池各地”的機動態勢,并成為北渡黃河配合友軍作戰的根據地。后人以“日寇雖有風陵渡隔河炮射之擾,但黃河南岸仍固若金湯也”,稱贊祝紹周所主持的黃河河防工事的價值,雖有夸大之嫌,卻也多少能反映該工事所起到的作用。
在1944年豫中會戰中,盡管中國軍隊在“沿河泛有連系之工事”,在“臨汝、登封迄金溝之線,有堅固國防工事”,洛陽地區“均有既設陣地”。而且鞏洛區重要的工事地點,祖師廟、馬義(峪)溝、石板溝、金溝、褚嶺以及西工區等處均為中國軍隊堅固防守的據點。但日軍并沒有從鞏洛一帶河防工事突破,4月18日至20日,日軍第27師團在“洛陽方面的鐵崗(應為鐵謝),孟津正面進行佯攻”,主要由中牟、京水等處過河,“佯作沿京漢線南下”,在攻克許昌后,迅速向右迂回包抄,并于5月初派遣第一軍部隊從河堤村、垣曲、白狼村渡過黃河侵入澠池,策應第12軍對洛陽地區中國軍隊的包圍,以期達到圍殲中國第一戰區部隊,攻克洛陽的目的。整個會戰期間,日軍沒有從選擇鞏洛區河防工事突破,從反面說明了鞏洛區工事妨礙敵軍行動的價值,也促使我們反思南京國民政府和河南地方當局關于鞏洛區工事不同的考量。
作者:常國棟,南京大學中華民國史研究中心博士生;張生,南京大學中華民國史研究中心教授;原載于《史學月刊》2019年第10期,注釋從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