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有為曾預言,“晚清若去,蒙、藏必不能保”。但不同于責罵革命派應該承擔全部責任的楊度,康有為承認,“蒙、藏之自立于革命之前,則不能盡責于今政府矣”。或許,沒有人能夠回答,倘若沒有辛亥革命,而是立憲成功,蒙、藏將會是何種情形?
在共和與立憲的爭論中,也出現過一種折中的“帝國共和主義”,主張留皇音虛名,行共和之實——但這種方式,無論是袁世凱,還是革命黨都是不可能接受的。于是,辛亥革命的實現,迅速導致了蒙藏的解脫,并且按照王柯所言,以“勤王”滿清的借口,脫離了民國。在王柯那里,革命者的民族建國論應該負首要責任,而劉曉原則認為:
“邊疆動蕩或許是中國在新的政治基礎上構建民族國家所必須出的代價,歷史研究不應因此而苛責1911年致力于締造新國家的命者。”
其實,對于1902年的孫中山而言,他和章炳麟沒有本質的差別,對于清帝國的疆域,他主張是“因其勢順其情”,而非一定要繼承清帝國的疆域。
因為在孫中山眼中,“無可保全”的是蒙古、新疆等邊疆地區,其為列強所占據,而“無可分割”的則是在過去五六百年間“如金甌之固,從無分裂之虞”的十八省土地。
而10年以后,孫中山在他的臨時大總統宣言中“合漢滿蒙回藏諸族為一人”的言論,就受到了梁啟超的“大民族主義”的影響,他在這時候又認可了這一方案,從而主張繼承滿清的海棠葉疆域——到這時候,便是本尼迪克特·安德森形容的,二十世紀中國民族主義的疆域,實質上是“把民族的緊窄外皮拉扯到帝國的巨大軀體之上”。
因此,這種中國大一統觀念在二十世紀的延續,劉曉原認為,“更應歸功于在世紀之交尋求穩定的滿清政府和立憲派,而不是造反的革命黨。”
但在民國以后,孫中山逐漸顯示出對五族共和的摒棄,他主張的并非五族共和,而是“五域整合”。他對五族共和保持懷疑,并且認為蒙藏地區的人,并不懂什么是共和,所以才屢屢發生背謬民國的事情。
這和立憲派的觀點類似,辛亥以前,立憲派的觀點認為,滿、蒙、回、藏尚未進入“國民社會”,因此中國不可驟行共和制度。
但孫中山放棄“五族共和”的最重要原因,并非因為邊疆地區的落后,而是深感“中國本部政治局勢的糜爛和漢族自身國民程度的久缺。”
劉曉原認為,使孫中山痛心疾首的是,“韃虜”之驅逐和“中華”之恢復,帶來的卻是五族離散,中原板蕩。他不得不在失去滿清這個對立面的情況下重新定義民族主義,以為繼續進行革命的主導思想。
而孫中山的改造結果便是,“將民族主義的攻擊目標從中國之內轉向中國之外,并使民族主義的主旨擺脫五族多元觀念的干擾,重歸華夏一元的正統。”
因此,在1919年的《三民主義》手稿中,孫中山指斥,“五族共和”為辛亥之際“無知妄作者”所創,為官僚舊黨所附和,荒唐之極。
從此以后,孫中反對講五族的民族主義,強調必須大講漢族的民族主義,使漢族同化其他民族,組成中華民族的大民族國家。
劉曉原發現,孫中山在1919年以后的講話和文件中,以及在后來廣為流傳的有關三民主義的講演中,將漢族民族主義提升到“國族主義”。
孫中山從此變成了一個大漢族沙文主義這,他認為,秦漢以來,中國歷史上的國家都是一個民族組成,在演講中,他憤然漢族以四萬萬之眾,卻未能“真正獨立組一完全漢族的國家,實是我們漢族莫大的羞恥,這就是本黨的民族主義沒有成功”。
而對于其余四族,在孫中山眼中,就成為了摻雜在漢人當中的極小部分人口,對中國民族主義的意義可以忽略不計,而他們此時還在列強控制之下,將來只有在漢族的幫助下才能獲得拯救。同化為漢族,成為了孫中山此后的核心思想。
而共產主義在一戰之后的到來,則又讓中國的民族思潮經歷了新的碰撞。
巴黎和會、五四運動、中國共產黨成立、國民黨改組、國共合作、蘇俄謀華等等一系列事件,開啟了一個全新的時代,從此以后,“民族自決”開始進入中國政治。但很大程度上,無論是國民黨,還是共產黨,在面向邊疆地帶使用“自決權”和“自由聯合”時,都是為了取得莫斯科對中國革命政黨的信任——共產黨自不必說,國民黨在改組后,也變成一個半列寧主義政黨。
劉曉原認為,“在兩黨以后的歷史中,這些語句從未超出宣傳上的意義,在實踐中帶來的只有尷尬。”
這是因為,兩個新型政黨以這種列寧主義登上歷史舞臺時,中國早已大分裂。而至此以后,劉曉原認為,獨立思想者的大辯論時代也成為過去,民族將被黨族所代替。
在這一對“五族共和”的理解、揚棄的發展變遷過程中,無論是國共,其出發點,都以漢族為中心。
而孫中山作為“中華民族”的政治締造者,在其后,雖然顯示出從孤立的漢族立場,轉向包容他族的國族立場,但其族群政治的出發點,基本延續了辛亥前革命黨的一元立場,而非多元立場,因此,同化政策才是孫中山后期的核心。這種堅持,到了蘇俄影響傳入中國,并對國民黨造成深遠影響后,也沒有達到改變。
唯獨,孫中山在國家地緣形體和民族構成上,全盤接受了曾經的論敵立憲派的觀點,在事實上繼承了清王朝帝國。但這種繼承并非兼容五族的共和政治結構,而只剩下疆域的繼承,“辛亥妥協所造就的五族共和公式,完全被以漢族為中心的五域統合理念所取代。”
于是,在這樣的背景下,“五族共和”在事實上,確立了中國作為“民族國家”的主體民族——漢族。在此后抗日戰爭中,無論國共,都以民族主義為大旗,而建構中華民族的主體性,則更加強了漢族主題政治的意識。很多年以后,人們也就淡忘了,1911年以后的“五族共和”,只是東部中國政治精英的短暫共識,“蒙藏回部不僅未參與,甚至用勤王分裂等行動,表達了反對。
劉曉原看到,盡管“五族共和”是一個不真實的命題,也沒有得到蒙藏回部的認同,但其仍然承認了各族“心理”訴求的合理性,而這種承認,在以后中國政黨的綱領中不復存在——國共在野時,都在一定程度上給予邊疆民族的分離心態和自治要求給于肯定,但在自己主政以后,都調轉槍頭,不再提及民族自決。
而理想的“五族共和”,直到現在,也終歸沒有真正的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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