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和实现路径
越共对经济体制改革的认识经历了逐渐深化的过程。最初提出运用“商品经济”和“市场机制”; 2001 年越共九大明确提出了越南经济体制改革以建立“社会主义定向的市场经济”为目标,并明确这是越南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总体经济模式。越共十大再次强调发展社会主义定向的市场经济,指出: “在市场经济中,要把握好社会主义定向; 提高国家的管理作用和效力; 同步发展和有效管理各种市场的运行,保证它们的良性竞争; 大力发展各种经济成分,发展各种类型的生产经营组织。”④值得注意的是,越共十大把越共九大通过的《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国家建设纲领》中规定越南社会主义特征中的“主要生产资料以公有制为基础”,改为“以现代生产力和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为基础的高度发达的经济”,越共十一大报告则仅在“生产关系”之前加上“进步的”。由此可见,越南实际上已经放弃“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这一重要特征。越来越多的越南学者认为,“社会所有制”才是社会主义应有之义,而非“公有制”。然而,究竟什么是“社会所有制”,怎样才能实现“社会所有制”,私有制是否也属于“社会所有制”等问题,越南理论家未能给出答案。
在经济体制改革的实现路径方面,越南把推进国有经济的股份化改革作为重要内容,然而实践表明,越南国有企业改革效果并不理想。目前越南国有企业占比大约为 30%,且大多数亏损严重。过去几年,越南经济增长出现了停滞不前的迹象,社会上对国有企业实行私有化的呼声越来越高,政府总理多次发文要求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然而每年都以未完成目标而告终。2013 年底以来,越南政府派出多个代表团到中国了解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希望借鉴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验,尤其是想了解中国在发挥市场机制和政府作用方面如何权衡的思路和做法。这实际上反映了越南政府正在寻找经济体制改革的出路。
3.关于公民社会
越共十大后,建立公民社会的问题在越南受到热议,越南科技部设立了公民社会的国家级课题,理论界对于公民社会的研究很多,但是研究成果在结项时评委意见分歧很大,因而很多成果并未得以公开发表。2009 年,越共中央理论委员会一致认为: 建立公民社会是越南的努力方向,但同时强调,越南的公民社会与西方的反对党具有不同性质,越南公民社会存在的前提是不允许反党、反*政府,建立公民社会的目的是发挥其监督作用,协助党和政府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保证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等。与此同时,也有理论家对建立公民社会有不同意见,例如越南社会科学院著名学者、越南政府智囊团成员武大略认为: “在当前阶段,越南还需要共产党的集中领导,过分强调民主将什么事也办不成。因此我主张不允许讨论公民社会问题。”⑤目前,越共中央对公民社会持比较谨慎的态度,但社会上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各式各样的非政府组织,有的组织还不时组织一些活动,而政府并未进行有效管控。近几年来,越共发挥越南祖国阵线的作用——该组织的宗旨是发挥民族大团结精神,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来建设越南社会主义祖国。共产党通过祖国统一阵线这个平台,把妇女协会、共青团、工会、媒体和各种行业协会、宗教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海外越侨等纳入其领导和统一管理之下,并希望发挥他们的社会监督和社会团结作用。2013 年,越共中央任命政治局委员阮善仁担任该组织中央委员会主席,从而提高了该组织的政治地位。目前在该组织登记的只有 44 个成员,而至少还有超过 100 个组织未纳入其管理之下。如何让这些社会组织发展而又不至于让其对越共政权稳定构成威胁,是越共面临的一个难题。
4.关于是否坚持共产党一党执政问题
越共十一大前,越南再次强调不搞多党制。越共中央理论委员会主席丁世兄在新闻发布会上说: “越南不需要、而且决定不搞多元化或多党制。”丁世兄说,越南在1946 年举行首次选举时实行的就是多党制,“但当法国人入侵我国时,只有越南共产党与人民一起并肩战斗”。言下之意是,越南江山是越共打下来的,因而具有执政的合法性。2010 年 3 月,阮富仲在访问印度期间接受印度媒体采访时重申: 越南拒绝多党制。有记者问,越南实行多党制或者多党共存的时机是否已经成熟? 对此,阮富仲坚定地表示: “我们实行的一党制是最有效的。”他说: “我个人认为,并不是多党就更民主、两党的民主会少些、而一党执政民主又会更少。每个国家的历史环境都不同。重要的是,社会是否发展,人民的生活是否幸福温饱,国家是否稳定,是否日益向前发展。这才是最重要的标准。”⑥然而,据笔者在考察中了解的情况,实际上一些越南理论家对此也感到信心不足。他们认为,目前越南的所有制已经多元化、利益群体多元化、思想更加开放、社会结构更加复杂,但却依旧坚持党的一元化领导,这种状况在理论上存在矛盾,因而继续坚持一党执政恐怕难以适应社会实践发展的需要。2013 年越南对宪法进行修改,党禁开放问题再次引起讨论。72 名知识分子联名起草了一份所谓的“宪法草案”,公然要求取缔越南共产党对国家的领导地位,放弃社会主义道路,实行三权分立、军队国家化等。而以原司法部部长阮亭禄为代表的一些人则提出,希望在共产党一党执政框架下,允许党内有不同派别存在,这样就可以相互竞争,从而提高执政效率。这些意见尽管受到党内的批评,但在社会上引起了不小的震动。
( 三) 党内存在思想路线斗争和派系斗争
尽管越南共产党不承认有党内斗争,但在实际上,在每次党代会召开前后,越共思想理论界都会出现斗争加剧的形势。
20 世纪 80 年代末 90 年代初越共七大召开前,苏联和东欧剧变对越南政局产生了巨大冲击,在越共领导层内部出现了不同意见,甚至一些人公开主张西化,否定越南共产党的领导。代表人物有时任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陈春柏,原南方临时革命政府文化部副部长吕方,越南共产党党报编辑、南方退伍军人俱乐部重要成员裴信,原越南外文出版社社长阮克元以及原越南民主党总书记、越南社会科学院哲学所学者黄明正五人。在 1990 年 1 月河内市委常委会议上,陈春柏公开宣称要效仿苏东进行民主化、公开化的政治改革,主张经济改革与政治改革同步进行,放弃无产阶级专政。在越共六届八中全会上,越共中央要求陈春柏进行自我批评和检讨,但他只承认自己违反党的纪律和章程,而主张并没有错,越共中央政治局最终决定开除其党籍,并免除其党内职务。吕方发表文章宣称,胡志明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引入越南,是把它作为抗击法国和美国的工具,而从来没有打算把它作为指导思想; 他认为教条地照搬照抄马克思列宁主义是导致越南经济停滞、政治和文化衰退的根源; 他主张越南共产党放弃领导权,把权力交给人民和政府,而越南共产党只作为一个普通的群众组织。裴信公开批评党的七大报告的内容和社会主义路线,主张建立民主政体,即所谓“真正的社会主义”; 他还建议把“越南共产党”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分别改名为“越南工人党”和“越南民主共和国”; 主张发展祖国阵线和群众组织,裁减军队和安全人员,举行民主选举,建立民族复兴政府,以团结海内外越南人; 他无视党内民主集中制原则,私自通过英国BBC 和法国国际电台等海外媒体发表自己的意见等。阮克元则批评越南共产党过于老化,主张越南共产党退出领导地位,让年轻的一代来取代;主张越共七大实行“真正的民主”,裁减越南共产党的机构、人员、财力和权力等,成立民选机构。黄明正在越共七大召开前散布对党纲的评论,批评越南共产党自 1930 年以来执行了幼稚的极左派教条主义路线,淡化了胡志明关于民族解放和民族统一战略思想,主张不分种族、宗教信仰和政治立场,把海内外越南民族团结成一个联盟; 他认为党的独断是由于本身的蜕化变质所致,主张建立相互制衡的民主政治制度,放弃社会主义而实行西方市场经济。经过激烈的斗争,越南共产党最终在1991 年召开的七大上通过了《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国家建设纲领》,明确越南共产党坚持党的一党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和胡志明思想,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发展方向。而上述主要不同政见者也先后被开除党籍或免除党内职务。还有部分不同政见者流亡到美国、法国、英国和澳大利亚等西方国家,成立了反共组织继续进行反越共的活动。例如,黄明正一直在美国以越南民主党党首身份公开活动,2006 年越共十大前还宣称要在越南国内恢复越南民主党的活动。